構建大氣污染防治共治體系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要把我國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報告中提到的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污染防治三大攻堅戰中的“污染防治”,關系到“美麗”的目標能否實現,尤其是大氣污染防治,引人注目。
針對大氣污染防治,報告提出,堅持全民共治、源頭防治,持續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打贏藍天保衛戰。從以前的“打好藍天保衛戰”到“打贏藍天保衛戰”,一字之差,意義重大,分量很重,表明了黨中央治理污染的堅定決心。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堅決向大氣污染宣戰,發布實施了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空氣質量不斷改善,但與人民群眾熱切期盼相比還有差距。目前,大氣環境保護仍面臨巨大壓力,大氣環境治理和空氣質量改善任務艱巨。未來10到15年, 既是大氣污染防治負重前行的關鍵期,又是實現空氣質量改善的攻堅期、窗口期。
為打贏藍天保衛戰,十九大報告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其中最大的亮點就是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環境治理體系。在共治體系中,政府的角色是主導健全治污法律法規體系、嚴格環境執法監督,企業的角色是落實與履行治污的主體責任,社會組織和公眾的角色是參與對政府環保工作、企業排污行為的監督和推動綠色消費。
只有在政府的主導下,才能落實地方治污監督責任與企業治污主體責任,并完善治污市場機制,引導實施全民治污行動。只有在企業認真履行治污主體責任的前提下,才能實現污染物的全面減排與穩定達標。只有在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前提下,才能完成對政府環保工作和企業排污行為的監督,才能實現全社會綠色消費模式的建立,形成共治大氣污染的局面。
構建共治體系屬于治理制度創新,也是打贏藍天保衛戰的關鍵,能為完成各階段的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提供保障,從而促進空氣質量的根本改善、加快實現美麗中國目標的步伐。
(來源:人民日報)